阜宁县创新方式培大育强农业龙头企业
2008年05月06日 阅读:
我县要求每个镇区、县农口部门每年新办一个投资或销售超
500
万元农业龙头企业。推进规模龙头企业与战略投资者合作重组,每年新培植年销售超亿元的龙头企业
2
家以上。加强龙头企业与本地生产基地的对接,构建“农业龙头企业
+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基地农户”链条,支持龙头企业直接投资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和养殖小区,租给农民种养,提高消化本地农产品的能力。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二次分配”、“股份合作,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密切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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