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林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国家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精神,现提出我县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贴面积与标准
省下达我县水稻良种补贴面积84.41万亩,每亩补贴15元,计补贴资金1266.15万元,由于3月份通过省招标补贴品种30万亩,每亩补贴8元,已补贴240万元,实际下达补贴资金1026.15万元,对通过省招标已享受水稻良种的面积,每亩按照7元现金标准补贴。
二、补贴面积核定依据
今年国家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参照水稻直补面积进行核定,各镇区补贴面积及资金见分配表。
三、时间安排
1、6月26日—7月6日 开会布置、各镇区登记造册;
2、6月30日-7月3日 到农户签字盖章(按指印);
3、7月1日—8日 公示,时间5天;
4、7月7日—13日 到农业局、财政局过堂审核;
5、7月10日-15日 报县政府审批;
6、7月16日-20日 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及时成立组织。县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农业、财政、统计、监察、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和由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技术指导小组,各镇(区)也应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统一宣传、组织、协调和监管,按时保质完成全年的水稻良补资金发放工作。
2、严格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省里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水稻直补核定的补贴面积和补贴的品种、金额等登记造册,要切实做好补贴结果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要设立水稻良种补贴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来电来访。
3、加强监督检查。县成立6个督查指导服务小组,分片对各镇(区)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抽查,各镇(区)也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到村、组、农户,核对补贴清册,督查公示情况,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资金和抵扣费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