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阜办发[2006]87号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局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通过调查摸底,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人员、环节、资金等基本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
二是排查问题,分类处理。9月底前,所属各单位要根据调查摸底时列出的问题清单和自查自纠方案,区别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加以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在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三是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今年四季度,所属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从而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自律机制。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