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收费标准:杂交作物制种田间检验费1.20元/亩,杂交作物亲本繁殖田间检验费1.50元/亩,常规作物制种田间检验费0.80元/亩;水稻制种海南纯度鉴定费70.00元/个样品,杂交水稻亲本种海南纯度鉴定费90.00元/个样品,棉花制种海南纯度鉴定130.00元/个样品;杂交稻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办证费1.00元/亩,常规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办证费0.50元/亩;种子经营许可证办证费80.00元/证。种子产地检疫收费标准,按种子总价值的4‰收费。
办事时限:
1、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在7日内办成,种子田间检验、纯度鉴定在7—15日内公布检验鉴定结果。
2、接到种子检疫申请书后,在7日内赶到种子生产现场进行检疫,在15日内办结。
3、农业生产技术事故鉴定,在接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受理,5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1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报告(检验检测所需时间按实计算)。
4、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举报投诉实行24小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答复,需立案查处的3个工作日内立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在3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农业行政复议申请5日内以书面答复是否受理,对受理的一般复议案件60日内提出复议决定。
涉企检查:到企业进行检查公务活动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对同一企业进行业务范围内的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一次以上的检查必须报县优化办批准。
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处罚幅度原则上按下限罚款;对首次轻微违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整改为主,一般不作经济处罚;对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的,按照规定和要求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农业局备案审查。
服务规范:深入开展“提升素质、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政务事务公开制、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畅通投诉、监督渠道,确保在服务过程中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公开透明、按章收费、简便快捷、优质高效。
特别承诺:加强农业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惠农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推广农业技术;农技推广部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服务,带头不生产经营假劣和不规范农资产品;在突发重大病虫害、抗灾救灾等特殊时期,24小时服务。
违诺追究:坚持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态度粗暴、拖延办事时限、乱收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及其它失职读职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性质和后果,责令违诺者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予以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阜宁县农业局监督电话:7212425 7212224